武昌工學院是一所位于武漢市的民辦本科院校,民辦學校相較于公辦學校的學費會要高一些,那么武昌工學院2022年各系招生專業的學費是多少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錄取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武昌工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武昌工學院,教育部代碼:13241,成立于2002年,是經國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學校位于湖北省武漢市,占地面積47萬平方米,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先進,生活條件完備。
第三條 對取得我校學籍的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規定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武昌工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武昌工學院學士學位。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作為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檢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 學校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等因素,確定分省來源招生計劃。2022年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藝術學、教育學六大學科門類、52個本專科專業(方向)的學生,具體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九條 學校嚴格按要求預留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省份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調減回來的招生計劃,按照預留計劃處理。
第十條 學校根據生源省份的規定和報考我校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專業平行志愿錄取的,調檔比例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一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校依據進檔的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學校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
第十二條 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普通類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無相關規定,理科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河北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首選科目要求為“僅物理”的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首選科目要求為“物理或歷史均可”的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第十三條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執行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規則。若無相關規定,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依次比較考生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藝術文考生依次比較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藝術理考生依次比較文化課總分、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第十四條 學校組織過攝影、書法學專業考試的省份,考生須使用武昌工學院攝影、書法學專業校考成績,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學校未組織專業考試的省份,均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若無相關規定,參照本章程第十三條執行。
第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執行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規則,若無相關規定,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時,按專業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若專業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第十六條 學校原則上執行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各種優惠政策的相關細則。
第十七條 體檢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四章 獎勵與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依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7〕90號)和《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財教發〔2007〕89號)等文件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貧困助學金,幫助有需要的優秀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武昌工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年向全校30%以上的學生頒發各項獎學金。此外,還設有“武昌工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武昌工學院廣文教育獎勵基金”等多種獎勵基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五章 新生入學與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錄取的新生應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錄取專業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有關證明,經同意方可延期入學。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給予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學校將充分尊重學生的專業志愿,只要學生符合學校規定的轉專業條件就可轉入心儀的專業。
第二十三條 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定,按照學校官網公示的結果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wuit.cn/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白沙洲大道110號
郵編:430065
聯系電話:027-88151188
咨詢QQ:800803555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2年武昌工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由武昌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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