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作為新高考改革方案實施的城市,有關新高考改革制度的相關消息和實施條例現已經正式公布。
據悉,我省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將參加新高考,那么新高考的考試模式是怎么樣的呢?下面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目標: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到2021年建立基于全國統一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擇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機制,簡稱“兩依據、一參考”。
內容: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推進高職高專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及保證措施。
2021年起,高考考試科目設置為“3+1+2”組合方式,即由全國統一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3門科目(1門首選科目+2門再選科目)組成,滿分為750分。
3+1+2”中,“3”為全國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滿分為100分。“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依據考生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分類投檔錄取;按照物理和歷史分類編制計劃、分類劃定分數線、分類投檔錄取;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實行同一批次錄取。
據悉,第三批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包括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8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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