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開始,將實行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湖北高考改革方案細則中詳細解釋了湖北高考改革3+2+1的意思,以及湖北高考計分方案和考試科目的選擇,同時從今年開始大學招生條件也將發生改變,這不再是單獨看考試成績了,我們的綜合素質也十分重要,還有就是2019湖北高職院校招生改革。
4月23日下午,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湖北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該方案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歷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計入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是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普通高中在校學生要想高中畢業,需要參加合格性考試,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下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下同)、體育與健康13門科目。
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應參加選擇性考試。
新高考采取“3+1+2”模式,滿分為750分。
高考考試科目設置為“3+1+2”組合方式,即由全國統一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3門科目(1門首選科目+2門再選科目)組成,滿分為750分。
“3”為全國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選擇性考試中的首選科目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呈現,再選科目成績以等級分呈現。
綜合素質評價是高校招錄重要參考。
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內容,是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依托湖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系統進行,貫穿于學生高中階段學習全過程。普通高中學校依據學生成長記錄,加強對學生成長過程指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高等學校根據人才培養要求和辦學特色,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時,高等學校采取綜合評議等方式對綜合素質檔案進行分析,對考生綜合素質作出客觀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依據為“成績+評價”
自2021年起,高等學校依據考生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科目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
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組成,待條件成熟后,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高等學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提出各專業組選擇性考試科目報考要求,每個專業組不超過3門(其中物理、歷史必選1門),并提前向社會公布。按物理和歷史分類編制招生計劃、分類劃定分數線。高等學校依據考生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按“院校專業組”的方式實行平行志愿分類投檔錄取。自2021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實行同一批次錄取。
要上高職可以參加技能高考。
新高考實行后,高職院校招生與本科高校招生相對分開。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生及具有同等學力社會人員可參加湖北省統一技能高考或單獨考試,報考湖北省內高職高專院校。
湖北省統一技能高考包括文化綜合考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兩部分,招生院校依據考生文化綜合考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實行平行志愿分類投檔錄取。單獨考試由經批準的高職高專院校組織,也可由相同或相近類型院校聯合組織。
普通高中畢業生可以在統一高考前報考湖北省內高職高專院校。考生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招生院校依據考生合格性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錄取。
未選擇提前報考高職高專院校以及選擇提前報考但未被錄取的考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高專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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