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對孩子的教育問題格外操心,大部分的將會把孩子送進培訓班學習,但是你知道嗎?不正規的培訓班太多了,這樣的機構會害了孩子
對此,武漢隊培訓機構有了新的“硬杠杠”,快來看看吧!
民辦培訓機構不得使用簡易建筑、居民住宅、地下室等房屋作為校舍;專職教師最低不少于3人,教育教學內容也有了明確規定……昨日,武漢市教育局公布《文化教育類民辦培訓機構設置標準》。
這意味著,在武漢市開設民辦培訓機構有了新的“硬杠杠”。
截至2017年底,武漢經教育部門審批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共460余個,年招生數超過20萬人次,常年在校生約14萬人,專兼職教師近8000人。2004年,武漢市教育局制定民辦非學歷培訓機構設置標準
并于2008年首次進行了修訂。新標準自2018年7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校舍面積標準有所降低
在培訓機構的硬件方面,“不得選址于簡易建筑、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在校舍面積上,將原標準的500平方米降為30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兩檔。其中,開展中小學生
學科類培訓的,校舍建筑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開展其他文化教育培訓,或者僅開展‘一對一’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的,校舍建筑面積不低于150平方米。”武漢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學齡前兒童和小學生
培訓”的場地,依據其耐火等級最多不超過3樓。
為方便社會機構辦學,對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只需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不需辦理消防備案或許可,這有效解決了長期困擾武漢市培訓機構行政審批中的一大難題。
教學內容有明確規定
對于培訓機構的辦學經費,新標準適當調低了要求,一般培訓機構的開辦資金不低于30萬元,高考復讀學校的開辦資金不低于150萬元。按以前的標準,一般培訓機構的開辦資金不低于50萬元。
新標準最大的變化是,對培訓機構的教育教學內容做出了明確規定。培訓內容、培訓方式與機構類型相匹配,選用教材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制定合理的培訓計劃。面向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開展
培訓的,其培訓內容、培訓計劃等應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并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今年3月,武漢市開始施行《武漢市民辦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民辦培訓機構不得面向社會舉辦或者承辦以小學生為參賽對象的與語文、數學、外語等學科相關的競賽活動或者考試、測試活動;
不得將機構內部舉辦的競賽或者考試、測試結果以任何形式提供給本市中小學校。針對各種“超綱教學”“提前教學”也采取了監管措施,要求培訓機構在審批時,將教學計劃上報相關部門進行備案
還要公布教學計劃,接受社會監督。
公辦學校教師禁入
新標準對培訓機構的教師也有規定,專職教師不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總數的三分之一。教師應具備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或者相關專業技能資格。武漢市公辦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在職教職工不得
在培訓機構任職。聘請外籍教師,應具備省外國專家局簽發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和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對于培訓機構行政負責人,不再強制要求持有校長任職資格證,只強調應具有相應學歷和管理經歷,這相對于其他類別民辦學校對校長的資質要求有所降低,但更切合行業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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