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高考總有考生忘帶身份證或者準考證,丟失的情況也時有發生,然而高考對于考生來說是十分重要的考試,一旦因為準考證或身份證的原因而錯過將十分遺憾,如果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發現這類情況我們該怎么處理呢?
考試期間,考生忘帶身份證的,監考員先查驗準考證,并用考場座次表與考生本人核對,如相貌相符,可讓考生參加考試,做好記錄后報告主考。由主考通知帶隊老師,在下場考試前將有效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派出所出具的帶考生照片并加蓋騎縫章的身份證明)送到考點考務辦公室查驗無誤后,考試方才有效。
考生忘帶準考證的,監考員用考場座次表與考生本人核對,如相貌相符,可先讓考生參加考試,做好記錄后報告主考,由主考通知帶隊老師,在下場考試前將準考證送考點考務辦公室查驗。
若準考證丟失,則由考生書面申請繼續考試,主考在核實考場座次表上的照片后簽署意見,省巡視員附署。當場考試結束后,考生持申請到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加蓋公章后,方可繼續參加后續科目的考試。
對身份證和準考證均忘帶了的考生,按準考證忘帶處理,并在下場考試前將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送考點考務辦公室查驗。
以上情況均須考生書面承諾:如未按要求將有效身份證明送達查驗的,所參加的考試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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