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教育事業的看重,也帶起了培訓機構這個行業,每個人都想讓自己的孩子變得更加優秀,就免不了去報一些學習培訓班和特長培訓班。但是了解這個行業的人都知道,培訓機構亂收費已經是常態,能夠不被騙就是幸運的,為了規范市場,以后民辦培訓機構將會有合同范本,關于收費標準、補習時間都有明確的規定。
7月26日,武漢市教育局發布公告,請市民和社會各界為新出爐的《武漢市文化教育類民辦教育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提出修改建議。未來,市民在與民辦培訓機構簽合同時,將有規范合同樣本。
2018年,武漢市出臺了《武漢市民辦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明確“市教育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分別會同市市場監管部門制定文化教育類培訓合同示范文本和職業技能類培訓合同示范文本,供民辦培訓機構使用”。這份新出爐的合同示范文本,就是在《武漢市民辦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基礎上產生的。
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說明中寫明,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文本使用。合同適用于文化教育類非學歷民辦教育培訓。合同范本中,甲方為培訓機構,乙方為培訓學員,內容共分為甲方培訓資質、培訓課程及相關內容、收費、合同變更、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退費、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等方面約定事項。
該合同示范文本中,關于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共有15條。其中,寫明“甲方針對內部學員組織的考試競賽、測試結果僅供甲方檢驗學習成果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給本市中小學校”,“乙方應當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擅自對教學培訓活動進行拍照、錄像、錄音。對于甲方擁有知識產權的教學材料或課件,乙方不得擅自復制、散發、銷售、及通過互聯網進行擴散和傳播”。
據了解,此次公布的合同范本已征求市市場監管部門和各區教育部門意見,武漢市教育局懇請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提出修改建議,可于2019年8月5日前來函或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相關建議,詳情見武漢市教育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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