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幼升小政策一般都是“人戶合一”,那如果購買的房產學位名額已被占用還能有學位嗎?針對這些家長們比較關心的問題,官方給出了具體的回答,接下來一起和小編了解一下吧!
適齡兒童(少年)合法監護人提供的房屋權證或購房合同,其產權證性質必須為住宅,非住宅性質房產不能作為學生入學依據。(具體情況要看各區教育局政策)
最好是辦理房產證。如果沒有辦理房產證需要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入住證明(水電費發票等),具體看學校的要求。但是對于比較熱門的學校都要求必須要辦理房產證才能對口入學。
就近入學≠最近距離入學,因此離學校近的不一定就是學區房,也不一定對口。入學名額是學校按照學區劃分的辦法分配的,每年的政策和劃分各區教育局都會有相應的變化,家長在買房的時候應該仔細考察是否在招生范圍內。
關于落戶年限與產權規定,一般要根據具體學校招生簡章,并不是每個學校都一樣,有的對戶籍遷入時間也有要求,家長們若有購買學區房的意向需提早做準備。
需要注意的是:落戶時間指的不是房產證上的曰期,是戶口本上遷入的日期。
另外,武漢各區要求有所不同,最可靠的是各區教育局出臺的官方文件。
據悉,武漢已有5個區實行“6年1個學位”或“5年1個學位”,其中包括有江岸區(5年1學位)、江漢區(部分學校)、武昌區(南湖片學校)、東湖高新區、武漢開發區。
所謂“6年1個學位”,即“同一住址(戶籍)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學位(政策內的二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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