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復試即將考試啦,此次武漢大學復試時間是什么時候進行,大家可以提前了解復試考試內容及要求哦,過線分數線是多少呢,下面一起看看。
一、復試
(一)具體安排
1.復試時間:復試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程序及相關要求詳見各培養單位網站,或由培養單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2.復試方式:統籌考慮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2022年武漢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采用網絡遠程方式。請考生關注各培養單位網站發布的實施細則,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應準備。
3.資格審查:考生參加復試須按照培養單位要求,核驗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核驗學生證)等。培養單位將按報考條件嚴格審核考生(含統考、聯考、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報考資格。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
(二)復試內容及要求
1.復試內容可包括綜合面試(含治學態度、專業能力、心理素質和培養潛力等)、外語聽力口語測試、筆試等。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可結合綜合面試同時進行。因受疫情影響,對招生簡章和專業目錄中規定的筆試等復試內容,網絡遠程方式難以實施的,培養單位可進行一定調整。
2.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和圖書情報碩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培養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大專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與初試科目相同。
4.培養單位可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或成績排名證明)、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察。
5.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格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規定》,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成績核算
入學考試的總評成績(加權后的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和復試綜合成績均為百分制。復試綜合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不低于60分為合格,下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評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后的考生(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除外),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的,初試總分加15分;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且為原單位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即:“雙少”考生,不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其復試基本分數線總分或單科可降低10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達到培養單位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于復試前聯系報考培養單位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學校審核通過后,準予參加復試。
(四)破格復試
學校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
調劑復試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含招生專業目錄中外國語語種要求),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出學科(專業)國家線及武漢大學調入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
2.根據《武漢大學202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要求,考生如申請調入非全日制專業,須向培養單位提交定向單位委培函、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滿足在職定向就業生的相關要求方可調劑。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及圖書情報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也不得調入以上5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以下簡稱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考生可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6.不接收報考單獨考試和“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計劃的調劑考生。
7.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均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培養單位可在此基礎上結合自身學科特點、生源情況,提出自己的調劑要求,可適當設立志愿級差。調劑信息、調劑要求、咨詢服務方式等均將提前在培養單位網站發布,請考生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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