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不是為了婚后夫妻不和的情況,婚前財產公證都是一種對自身財產的保障。那么婚前財產要怎么公證呢?流程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1.其實在生活中,結婚并不是所有的財產都是要做婚前財產公證的,通常一些不動產,例如:房子、汽車等,因為這些本身就是有明確的產權的,因此可不做婚前財產公證。
2.而一些可動產權,例如:存款、金銀首飾、古董等這一類的貴重物品,為了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清楚,因此是需要做婚前財產公證的。
第一步:
需要做婚前財產公證的雙方當事人準備以下幾種材料
1.雙方各自的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權、未拿到產權證的要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第二步:
準備好以上材料之后,必須是雙方一起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并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
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并且會詢問雙方做此預定是否受到什么人的誤導,雙方要如實的回答公證員提出的問題,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雙方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雙方配合公證員做完公正接待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
雙方當面在公證員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通過上述四步,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程序就完成了,兩個星期之后,雙方就可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了,如果當事人都抽不出時間來領公證書,也可以在預交郵費后享受“郵遞送達”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