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區的非機動車數量眾多,特別是在共享單車、電動車出現之后,武漢大街小巷都缺不了而對于這些非機動車的聲音,而這更凸顯了武漢市對于非機動車在行、停等方面一直缺乏細致的規定,2019年3月15日,《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武漢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施行。下面就由小編給大家講解一下此次《辦法》內容。
《辦法》在非機動車通行條件方面重點對非機動車道的規劃建設,非機動車停放管理進行了規定,突出了對非機動車整體行、停的規范,并強調為非機動車出行創造便利條件。
《辦法》貫徹執行工信部電動自行車最新國標,規定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服務目錄制度,對納入電動自行車信息服務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上牌。既保留了原有電動自行車管理方面的好做法,又進一步加強了信息化管理,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益。
《辦法》針對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致人傷亡事故明顯高發的問題,規范了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管理;針對物流、送餐、快遞等電動自行車“用車大戶”行業規定了特定用車單位的交通安全責任制度,從建立健全內部交通安全制度、加強駕駛人交通安全培訓、禁止存在安全隱患的駕駛人駕駛車輛、購買車輛及駕駛人保險等方面,對用車單位的交通安全責任制提出了全面要求,充分發揮用車單位的自律作用。
《辦法》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這一新業態的管理進行了探索,既結合了武漢用車實際需求,又規范了企業經營行為和行業有序發展。重點加強了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的規范性要求,規定經營企業應當在本市進行工商、稅務登記,并按規定對企業及投放的車輛進行備案;規定經營企業應當將投放的車輛及其使用信息聯網共享,并具體規定了經營企業在投放車輛管理方面的義務。
《辦法》對違法銷售非機動車,非法改、加裝非機動車,未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的非機動車駕駛行為以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違規經營等行為的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明確對自帶動力驅動的三輪車、四輪車、手推車、板車等上道路行駛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機動車管理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