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居住證續簽帶哪些方面材料去辦理?如果有續簽過居住證一般都知道,還不知道的市民一起了解下。
1.《武漢市居住證申領、補(換)、簽注申請表》(含個人承諾); (必須)
2.居民身份證 (必須)
3.居住證(必須)
法定時限為1個工作日。
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持居住證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注:居住證持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