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一條深溝,隔絕了我們探訪親人的路,親人在那頭,我們在這頭,而如今,改革開放,政策變寬,我們有了更多的機會去往臺灣,看看我們的親人好友。那么我們武漢人民?辦理探親定居證,去往臺灣探望我們的親人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一下材料:
領表-----照相-----填表-----預審-----取號-----提交申請-----領取回執-----繳費-----郵寄(自選)-----領證
備注:所有復印件均為A4規格紙張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如手寫請用黑色墨水筆填寫)。
2、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1張及湖北省出入境證件數碼相片檢測回執。
3、武漢市常住戶口居民交驗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發、補發期間,可提供臨時居民身份證。
未滿16周歲的武漢市常住戶口居民,需交驗本人居民戶口簿、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如:能夠證明其監護關系成立的同一戶口簿、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等)及提交復印件;父母不能陪同的,還需提交委托書和受托人員身份證件。
不滿16周歲或70周歲以上(含)的武漢市常住戶口人員,在證件相片采集完畢后,可委托其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除提交上述相關材料以外,還需提供委托書(未滿16周歲由父母一方代辦的無需提交)、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親屬關系證明。
4、非本市戶籍人員(湖北省外戶籍的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需交驗下列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1)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的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省內戶籍人員的二代證照片已上傳到戶政網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證),本市戶籍人員的戶口簿及身份證以及雙方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2)非本市戶籍的就業和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省內戶籍人員的二代證照片已上傳到戶政網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證)。就業人員還需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就學人員還需提交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和學生證;非本市戶籍的就業或就學人員的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除提交非本市戶籍就業或就學關系人的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暫住證明或已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的居住證、親屬關系證明(如能夠證明關系的同一戶口簿、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16周歲以下的申請人需父母一方陪同辦理。
(3)60周歲(含)以上的非本市戶籍的老人: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暫住證明或已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的居住證。
(4)需換、補發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申請再次赴臺同類簽注的非本市戶籍地的內地居民: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暫住證明或已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的居住證、尚在有效期內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如遺失、被盜還需提交加蓋派出所行政公章的報失證明)。
5、國家工作人員均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交所屬單位或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關于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該證明須按照公安機關提供的統一格式要求出具。非武漢市戶口的湖北省內常住戶口的國家工作人員,還需由備案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在居住地工作滿1年(含)以上的證明。國家工作人員包括:
(1)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團體在職的國家工作人員,離(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干部;
(2)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副處)以上管理人員、離(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干部;
(3)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
(4)其他需要報送備案的人員,如涉及國家政治、經濟安全和國家秘密的,金融財稅、科研教學等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重點崗位工作人員及具有高級職稱、博士學位的在職人員。
6、被探望人員為經臺辦批準赴臺的,申請人還應提交被探望人員赴臺簽注復印件或被探望人員“赴臺批件”、“立項批復”復印件。
7、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的證明,并提交復印件,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8、提交有效的入臺許可證明原件,交復印件。
9、已持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提交《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10、申請前往臺灣定居的,須提交注銷戶口的證明。
11、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證明。
轉載自武漢本地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