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辦證難,幾乎所有人都深有體會,只要去辦證沒有幾個不被刁難。即使沒有親自辦過證的人也是“聞證發怵”。其實辦證難說到底也是辦事難,其中免不了一些只顧表面不顧實效、只唯領導不管群眾的官僚主義心態在作祟。要解決辦證難的問題,關鍵還要優化流程,明確分工,提高辦事效率,簡化一些不必要的程序。
15日,武漢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關于修改和廢止<武漢市防洪管理規定>等16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草案)》(下稱《決定(草案)》),將對涉及證明事項、生態文明保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域的地方性法規進行清理。其中,力求通過證明事項清理,消除“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無謂證明。
此次涉及證明事項的地方性法規清理是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而開展,清理的主要內容包括不必要、不合理、可替代的證明事項,無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事項,相關部門、辦事機構自行要求群眾提供的證明材料,以及我市地方性法規設定但可以取消的證明事項。
1、 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在本市或者外地用血后,辦理退還用血費手續時,不再需要開與獻血者關系的證明。
《武漢市獻血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原文: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在本市或者外地用血后,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獻血者的《無償獻血證》、醫療機構出具的有效用血證明以及用血收費單據 (其配偶和直系親屬還應當持與獻血者關系的有效證明),到市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本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辦理退還用血費手續。
2、 設計、制作、發布涉及專利的廣告主不再需要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專利廣告證明。
《武漢市專利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原文: 涉及專利的廣告,廣告主應當向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提供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授權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專利廣告證明;未提供的,不得設計、制作或者發布該廣告。
3、申請或者投標從事線路經營,不必向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機構提交資信證明。
《武漢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條例》第十條原文:申請或者投標從事線路經營的,必須向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機構提交以下資料:(一)書面申請;(二)經營方案 ;(三)合法有效的資信證明。
4、運輸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車輛通行證時,不再需要持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核發的相關證明文件。
《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原文:運輸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前,應當 持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核發的相關證明文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領車輛通行證……
5、申請、舉薦見義勇為人員,不再需要提供受益人、見證人或者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民政部門等提供的證明,以及其他證明事實的材料。
《武漢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第九條原文:申請、舉薦見義勇為人員,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請書或者舉薦書;(二)申請人或者舉薦人的身份證明;(三)見義勇為事實材料; (四)受益人、見證人或者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民政部門等提供的相關證明;(五)其他可以證明事實的材料……
6、因見義勇為犧牲的人員,其直系親屬享受免費乘坐公共交通、游覽本市景區時,不用提供身份證明。
《武漢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第十六條原文:見義勇為人員憑有效證件可以免費乘坐本市公共汽車、電車、輪渡、城市軌道交通,游覽本市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免交門票費。
因見義勇為犧牲的人員,其直系親屬 憑有效證件可享受前款規定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