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想要在不動產證書上,夫妻增名或減名該怎么做呢?下面這份新鮮出爐的資料辦理指南趕緊收好了。
一、申請方式
夫妻雙方共同申請。
二、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
3.《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夫妻雙方財產約定書(原件);
5.房產分戶圖(復印件);
6.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7.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
三、承諾時限
7個工作日。
四、收費依據及標準
工本費:10元/件(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符合相關減免政策的,按規定執行。
五、監督電話:027-82862106
六、溫馨提示
申請人身份證明包括:
境內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士官證;身份證遺失的,應提交臨時身份證。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來往內地通行證;
臺灣地區自然人: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華僑: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國外長期居留身份證件;
外籍自然人:中國政府主管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或者其所在國護照;
境內法人或其他組織: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其他身份登記證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交其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機構的批準文件和注冊證明;
境外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交其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機構的批準文件和注冊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