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武漢市新城區戶口遷入中心城區,和從武漢市開發區戶口遷入中心城區所需要的材料和條件是不同的,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武漢市新城區戶口遷入中心城區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它的遷入條件、辦理時間。
1、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的戶籍人員;
2、本人在中心城區(含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及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有自有產權房屋;
3、本人在中心城區就業創業,就業的單位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2年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2年以上;
4、還需辦理配偶、子女、父母隨遷落戶的,應符合投靠條件。
承諾時限:派出所、分局 、市局各5個工作日
1、《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下載或到戶籍窗口領取,本人手寫簽名);
2、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自有產權房屋的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4、就業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在中心城區連續繳納2年以上的城鎮社會保險憑證,創業人員提供本人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營業執照、連續2年繳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合伙人還需提供股權證明材料);
5、有符合投靠條件的隨遷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