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證辦理相關事宜你知道多少呢?比如辦理范圍、辦理地點、辦理所需要的材料,不知道也沒關系,小編已經為你準備好了。
這份詳細的武漢市公證辦理指南速速收好吧。
辦理范圍: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1.合同;
2.繼承;
3.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4.財產分割;
5.招標投標、拍賣;
6.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8.公司章程;
9.保全證據;
10.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下列事務: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
2.提存;
3.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
4.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
5.提供公證法律咨詢。
辦理材料
1、公證申請人身份證件
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戶口簿
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交:護照或臺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原戶口簿或國內注銷戶口證明,身份證(若有)
2、公證相關材料
結婚公證:
《結婚證》、男女雙方合影照片(張數依所需要公證份數+1張提交,為同底版大兩寸證件照片)
離婚公證:
民政局登記的《離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或 法院《民事判決書》和生效證明書
未婚公證:
戶籍所在地民政局未婚證明
未再婚公證:
除上述3或配偶死亡證明外,還需提交戶籍所在地民政局未再婚證明
親屬關系公證:
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信格式見涉外及涉港澳臺公證證明信下載或到公證處索取)
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人事檔案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夫妻關系的,提交結婚證
父母子女關系的,提交父母結婚證明和子女出生證明(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
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未受刑事處分證明
學歷學位成績單公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成績證明(由就讀學校出具)
3、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交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4、公證員認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提出申請: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注: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注: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申請受理: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辦理地點
楚信公證處 87363962,武昌區水果湖廣場B座3樓
江天公證處 82440627,江岸區香港路145號遠洋大廈1—3樓
中星公證處 85556805,江漢區唐家墩路32號國資大廈11層
長江公證處 83778305,硚口路160號武漢城市廣場1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