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落戶成為了一種外地人在武漢的落戶方式,可是如果我們買的房子不符合要求是依然不能夠落戶的,
但,只要你有多套房產,加起來可以達到某些條件就是可以的。那該達到哪些條件呢?
【多套房子相加是要滿足房子都是首次交易的商品房,都是在中心城區或遠城區,房產證上都要有您的名字,
面積相加總和達100平方米以上并且金額相加總和達50萬以上才可以辦理?;槠谫徺I的房屋需按房產證上所占比例計算,達到標準的一方,可辦理?!?/p>
外地人通過購買武漢市商品房,滿足一定的面積和總價要求,可以申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武漢市常住戶口。
這個政策從2008年11月1日開始執行,至今沒有改變。政策原文是這樣的:
中心城區購房落戶政策 :
年滿18周歲,具有合法身份證明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武漢市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武漢經濟開發區、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和化學工業區購買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簽訂合同(含11月1日簽訂合同),
總價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和住房面積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
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簽訂合同,其購買住房總價在30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的
(不包括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辦公及經營性用房等),申報3名(購房者本人、配偶、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漢市非農業戶口。
遠城區購房落戶政策:
年滿18周歲,具有合法身份證明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武漢市黃陂區、新洲區、漢南區、東西湖區、蔡甸區、江夏區購買首次交易商品房,
2008年11月1日以后簽訂合同(含11月1日簽訂合同),總價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和住房面積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
不包括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辦公及經營性用房等,申報3名(購房者本人、配偶、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漢市新城區非農業戶口。
很多人容易忽略,通過購房落戶的方式落戶武漢,必須是70年產權的新房(首次交易商品房),面積和總價必須同時滿足相應的條件。
更多的人不了解,其實房產面積和總價是可以累加的,也就是說,同一房主擁有多套房屋,且多套房屋金額相加,面積相加均達相應的要求也可以通過購房落戶武漢,即:
1、多套房子相加是要滿足房子都是首次交易的商品房,都是在中心城區
2、房產證上都是同一個人的名字,
3、面積相加總和達100平方米以上并且金額相加總和達50萬以上才可以辦理。
4、具體需要詢問一下您房屋所在區政務中心,因為他們是實際辦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