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補貼叫職業介紹補貼,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符合條件的職業中介機構和各類院校,是可以申請職業介紹補貼的,那么在辦理的時候需要哪些材料,具體又是辦理呢?
辦事依據:
1、《關于印發〈武漢市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武財社〔2012〕1024號);
2、關于印發武漢市職業介紹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武人社規〔2014〕3號)。
服務對象:符合條件的職業中介機構和各類院校。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武漢市職業介紹補貼申報審批表》(一式三份);
2、《免費職業介紹服務后實現就業人員本人簽名登記表》或《組織推薦應屆畢業生實現就業人員本人簽名登記表》;
3、求職者《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求職者《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5、勞動合同等相關就業證明材料復印件;
6、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加蓋公章復印件)。
辦理期限:按季申報,按季撥付。
辦理機構: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武漢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85797371
辦理條件:
1、經人社部門批準獲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且年檢合格,并辦理工商登記的職業中介機構,為城鄉各類勞動者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且在武漢地區用人單位就業成功的,
可按實際就業人數,按季向所在區人社部門申請職業介紹補貼。(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職業中介機構,其勞務派遣人員不享受職業介紹補貼)
2、為我市用人單位介紹急需的應屆畢業生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普通本科院校、各類職業技術學院和技工學校(以下簡稱中等以上學校),
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區人社部門申請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
補貼標準為200元/人,按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計算,不得重復申請。
辦事流程:
職業中介機構(中等以上學校)通過武漢市勞動就業信息系統(網址:https:/59.175.236.98,初次申報的要經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向市勞動就業管理局申請用戶賬號)
網上申報職業介紹補貼后,將紙質材料送至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初審、區人社部門審核,市人社部門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確認后,
由區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職業中介機構或中等以上學校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對申報資料不合格的,各級部門可按規定要求職業中介機構(中等以上學校)重新申報,對審查、抽查結果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可據情況取消其當季或當年的申報補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