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這四類人員是有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
那這個補貼該如何申請,辦事流程又是怎樣的呢?
服務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四類人員)。
辦理條件:四類人員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技能培訓并考試合格。
辦事流程:
1、個人(武漢市戶籍的四類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向戶籍所在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職業技能培訓申請,并填寫《武漢市個人需求式培訓申請表》,
經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同意后,可在全市范圍自行選擇定點培訓機構(學校)及培訓專業(工種),報名繳費后參加培訓;考試合格后,
持相關憑證材料向戶籍所在的區人社部門提出培訓補貼申請,并填寫《武漢市職業培訓補貼個人申報表》,經區人社部門初審、公示,市人社部門復核后,
由區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給申請者本人。
2、上述四類人員中的就業困難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向戶籍所在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培訓申請,并填寫《武漢市個人需求式培訓申請表》,
經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同意后,由所在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照個人提出申請的培訓工種、專業和時間,統一組織到定點培訓機構參加培訓,
并與定點培訓機構簽訂《武漢市培訓補貼代為申領協議書》,定點培訓機構免收政策性規定補貼標準內的培訓費用。考試合格后,
定點培訓機構持相關憑證材料向就業困難人員戶籍所在的區人社部門提出培訓補貼申請,并填寫《武漢市職業培訓補貼單位申報表》,
經區人社部門初審、公示,市人社部門復核后,由區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給定點培訓機構。
3、企業當年新錄用上述四類人員(含非武漢市戶籍人員)并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
(帶相關資料)向企業所在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崗前技能培訓申請,并填寫《武漢市企業需求式培訓申請表》,經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同意后,
由企業選擇相應的定點培訓機構,報名繳費后參加培訓。考試合格后,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由企業持相關憑證材料向所在的區人社部門提出培訓補貼申請,
并填寫《武漢市職業培訓補貼單位申報表》,經區人社部門初審、公示,市人社部門復核后,由區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給企業。
職業技能培訓及培訓補貼實行網上(https:/59.175.236.98)申報管理,按照培訓開班申請→核準批復→實施培訓→考核→推薦就業→申報培訓補貼的流程,
逐一審核并確定具體補貼人數和補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