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作為一個多元化的包容性非常強的發展城市,并且擁有相當大基數的流動人口,近年來隨著武漢政策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人愿意留在武漢安家落戶。隨遷入戶作為大家選擇的比較多的一種落戶方式,針對不同的地區落戶的條件也是不盡相同。有關武漢新城區、開發區夫妻投靠及子女隨遷落戶的相關詳情如下: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開發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常住戶口;
2、夫妻登記結婚;
3、夫妻雙方或父母、子女在新城區、開發區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4、還需辦理子女隨遷落戶的,隨遷子女應未婚、年齡不滿20周歲或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周歲。
1、《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下載或在戶籍窗口領取,手寫簽名);
2、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為國外簽發的,需提供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
4、合法自有房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隨遷子女超過已滿20周歲不滿22周歲的,需提供未婚聲明及學歷證明或在校證明;
6、隨遷子女關系不明的,應提供相關證明(件):(1)原始戶口登記資料。(2)《出生醫學證明》。子女與父或母在同一《戶口簿》上不能反映出子女與父或母關系的,或子女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為國外簽發的,需提供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或國內有資質翻譯公司的翻譯件)。(3)人事檔案履歷表。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可提供父母雙方或一方原始人事檔案履歷表(加蓋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學籍檔案(加蓋學校公章)。(4)親子鑒定。無法提供上述證明件的,需提供具備親子鑒定資質的本市市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5)投靠人再婚隨遷有撫養權子女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加蓋民政部門婚姻登記專用章),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子女撫養權變更文書、公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