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個外地人在武漢買了一套商品房,那么現在想要辦理戶口,該怎么辦呢?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相關規定:《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于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通知》國發【1998】24號;
《關于印發《武漢市購買商品住宅申辦城區戶口(“藍印”)實施辦法的通知》武計社【1997】167號;
《關于外地人員購買商品住宅辦理武漢市常住戶口的實施辦法》武公戶【2003】9號。
二、受理部門
武漢市公安局戶政管理處
三、審批單位
武漢市公安局戶政管理處
四、審批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結
五、申報條件和應提交材料
(一)所需條件:
1、凡戶籍不在中心城區范圍內,具有合法身份證明、年齡在16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在中心城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宅總價在30萬元以上,
或者購房總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辦包括購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內的武漢市城區常住戶口;
2、購房時間為1996年10月7日以后(以簽訂合同為準),不包括經濟實用房、安居工程住宅、辦公及經營性用房。
(二)所需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
2、由物業管理部門出具實際入住證明;
3、身份證、戶口簿及原戶籍地派出所戶籍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5、購房合同及全額發票;
6、申請人身份證及婚姻證明。
以上第1、2、3項由戶政管理處收存原件,第4、5、6項審核原件,收存復印件。
六、辦理流程
1、購房申辦戶口人員從戶政管理處領取或從武漢市人民政府公眾門戶網站下載《外地人員購買商品住宅辦理武漢市常住戶口申請表》后,
按要求如實填寫。
2、戶政管理處窗口受理。
3、內部審批:戶政管理處戶口審批科審核→分管處長審批(不屬公示內容)
4、在7個工作日內簽發戶口《準予遷入證明》,申辦人員憑戶口《準予遷入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七、公 章
“武漢市公安局戶口專用章”
八、文 書
《準予遷入證明》
九、收費標準
每證5元(鄂價【98】2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