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買車的朋友注意了,建議大家等7月新的車輛購置稅政策正式實施后,在購置車輛包括摩托車、起重機、推土機、小汽車等,下面是2019年1日起施行的公告,一起來看看。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公告,明確關于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1、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于應稅車輛。
2、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依據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3、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是指納稅人直接從境外進口或者委托代理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不包括在境內購買的進口車輛。
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同類應稅車輛(即車輛配置序列號相同的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沒有同類應稅車輛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如下: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注意:應征消費稅的應稅車輛,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稅額。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
已經辦理免稅、減稅手續的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納稅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應納稅額按以下規定執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額=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1-使用年限×10%)×10%-已納稅額
注意:應納稅額不得為負數。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至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情形發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計算,不滿一年的不計算在內。
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或銷售企業,納稅人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的。
應退稅額計算公式如下:應退稅額=已納稅額×(1-使用年限×10%)
注意:應退稅額不得為負數。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自納稅人繳納稅款之日起,至申請退稅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