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雙方婚姻關系的重要證明,需要非常慎重的進行保存,但是有時候因為一些粗心大意等原因也會導致結婚證的損毀或者丟失,這個時候就需要對結婚證進行補辦,那么有關結婚證補辦需要用到的資料以及各項流程是什么樣子的呢?
結婚證遺失或損毀,需提交以下資料:
1.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5.雙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張。
6.機關從收到申請起7日內會核實具體情況后,并開具證明。
結婚證重新補辦之后,其上的領證日期不再是當初領證日子了,而是現如今的如日子,不過這段婚姻的起效時間還是從當初領證日期開始算起。
補辦結婚證是在夫妻雙方婚姻關系早已締結的基礎上,因而一方證件丟失,就可以只去一方進行結婚證的補辦工作。另外,找人代理補辦也是可以的,不過要寫一份委托書,其內容應包括當事人當初領證日期和領證地點、目前婚姻狀況、委托原因、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托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的身份證。
準備好所有材料之后,當事人們則可以去原婚姻登記處提交補辦申請,工作人員在審核完各項材料之后,倘若一起符合規定的話,則當場給新人補發結婚證。
一般情況,男女方新人均帶齊所需證件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的話,當天就可以拿到結婚證。但前提是帶齊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