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各個城市都開始進入6月盛夏,許多上班的工作人員也要頂著大太陽和高溫的炙烤進行工作,不少市民也很關心在溫度如此高的夏天進行工作是否會發放高溫津貼呢?近日全國總工會發出消息稱,企業和用人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為在高溫條件下進行工作勞動的人群發放高溫津貼,不得已冰鎮飲料、綠豆湯、消暑藥品作為充抵。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關高溫津貼發放時會遇到的相關問題吧!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高溫津貼應該納入工資總額進行計算,所以高溫津貼也是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一部分。
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為室外工作環境達到35℃以上,室內工作環境達到33℃以上,因此可以看出高溫津貼的發放參考標準其實就是溫度的高低,只要工作環境的溫度達到了發放津貼的標準,企業就要根據當地人社局的規定進行津貼的發放。
可以
高溫津貼是國家政府規定企業必須要施行的一項崗位津貼福利,而防暑費則是根據企業自身的運營狀況自發給予員工的相應福利,企業可以選擇以飲料、消暑食品、藥品作為防暑費發放也可以選擇以現金進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