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漢出臺有史以來最嚴格禁犬令,武漢城中心公園和人口密集地帶不得養犬,同時大學宿舍、幼兒園、醫院和行政單位均不得養犬。允許養犬的品種和區域,每戶只能養一只,否則將由公安機關沒收處理。
根據武漢市新《條例(修訂草案)》擬規定,武漢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同時劃分一般管理區、禁止養犬區、嚴格管理區。
禁止養犬區如下:
1、行政區域內機關
2、醫院
3、學校(含托兒所)
4、(幼兒園)的教學區
5、學生宿舍區
6、單位的集體宿舍區
嚴格管理區如下:
1、每戶限養一只
2、犬只強制免疫、登記和年檢制度
3、單位和個人需繳納養犬管理費
4、需攜帶犬只、《養犬登記證》、犬只免疫證明到公安機關辦理養犬年檢手續
5、登記的犬只丟失、死亡,飼養人需在3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1、餐飲場所、商場等人口密集區域
2、武昌區、洪山區、江岸區、漢陽區、江漢區、硚口區、青山區等中心城區的公園。
違反條例,在禁養區養犬或飼養禁養犬的,由公安機關沒收犬只,并處罰金2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遺棄犬只的單位和個人,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5年內不得辦理《養犬登記證》。
可點擊(http://www.b2b-team.com/life/16066.html)查詢2019年武漢市禁養烈性犬和大型犬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