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港澳臺居民在武漢的工作、學習、出行等方面的便利,武漢市開放了15個受理地點可供港澳臺居民辦理居住證,辦理居住證后的港澳臺居民可享受多種社會福利,具體的辦理方式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
(二)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
(三)居住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證明材料:
1、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連續就讀證明: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證明材料等。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證有效期滿可以換領新證。
需辦理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居住滿半年的證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證明資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屬受理點申請,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采集相片、指紋,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由監護人代為申領。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即可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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