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問題,在我國還是處于一個比較尷尬的階段,如果醫藥出了問題,特別是人們常用的藥品出問題,都會引起軒然大波.
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藥監局決定對含可待因感冒藥說明書進行修訂,具體詳情我們來看看吧!
中國網 9 月 7 日訊 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藥監局決定對含可待因感冒藥說明書【禁忌】、【兒童用藥】項進行修訂,要求說明書中注明 "18 歲以下青少年兒童禁用本品 "。
國家藥監局要求,所有含可待因感冒藥藥品生產企業均應當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含可待因感冒藥藥品說明書修訂要求,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
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備案。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在補充申請備案后 6 個月內對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各含可待因感冒藥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宣傳培訓,指導醫師合理用藥。
國家藥監局規定,臨床醫師應當仔細閱讀含可待因感冒藥藥品說明書的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進行充分的效益 / 風險分析。同時,患者應當嚴格遵醫囑用藥,用藥前應當仔細閱讀說明書。
國家藥監局指出,請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督促企業做好有關產品說明書修改和標簽說明書更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