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馬路上隨處可見的年輕人騎著平衡車,滑板車在馬路上穿行,體積小很容易被司機的視線忽視,各位朋友為了自己的安全不要做這些就危險的事情。最近武漢出臺政策將明令禁止這些違規車輛上路。
今日,武漢交管部門介紹,近期發現,電動獨輪體感車、兩輪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等“代步工具”在街頭增多,此類滑行工具用來日常出行代步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交通法規禁止上路行駛,但不少市民對此存在模糊認識,并不知道能不能用它來“代步”。
9月6日下午3時許,硚口區交通大隊民警在漢正街區域巡邏至利濟南路時,發現一名男青年駕駛平衡車在道路上行駛,逐將其攔停并進行了處罰和教育。
當事人表示自己租住在周邊,平時主要上街買菜時使用,覺得平衡車方便,就騎上了馬路。
當日下午5時許,江漢區交通大隊民警在前進四路民主一街路口發現一名家長正帶著自己5歲大的女兒在路上騎行平衡車,執勤民警立即向前予以制止,并進行了教育和處罰。
當事人表示女兒在幼兒園學會玩平衡車,十分喜歡,他沒有考慮到上路騎行的危險后果。聽了民警的教育后,父親和女兒都表示以后都不會在路上騎行了。
當日下午,武昌交警在武昌火車站附近中山路攔下一輛滑輪車,依法做出處罰。
這些滑行工具既不符合我國的機動車安全標準,無牌無證,不能作為機動車上路,同時也不在非機動車的產品目錄內,不具備路權,同樣不能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其使用范圍僅僅是在封閉的小區等特定場所和室內場地。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湖北省實施辦法》第64條規定,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將被處以10元罰款。
武漢交管部門宣布,從9月6日開始,在全市啟動對滑行工具上路行駛交通違法行為的集中整治。
交警介紹,這些滑行工具穩定性差,有些電動平衡車,最快時速可達30公里/小時,但沒剎車系統,全靠身體傾斜控制前進和后退,如在機動車道行駛,非常容易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發生碰撞,十分危險。
2015年7月,上海男子鄭某駕電動滑板車在凱旋路因剎車不及將一名行人撞死。交警吁請廣大市民,為了自己與他人的交通安全,請不要在馬路上使用此類滑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