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代表著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時間,讓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自己與這個世界的聯系。但有的粗心的家人或者工作人員在上戶口時,弄錯出生日期,或者是因為一些原因要變更自己的出生日期。今天我們就來看看怎樣變更更正自己的出生日期吧!
申請人戶口所在地轄區公安分局派出所戶籍室
1、法定時限:10個工作日
2、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
1、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下載或到分局戶籍窗口領取,手寫簽名)(留存原件)
2、《出生醫學證明》或《出生證》(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3、戶口登記機關原始登記憑證(原件留存)
4、單位職工、公務員還需憑組織、人事部門證明或檔案中職工原始登記表(由出具部門加蓋公章,原件留存)
5、出生地居(村)民委員會證明材料,以及責任區民警實地調查報告(原件留存)
6、戶口簿(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7、原居民身份證(收繳原件,換發新證)
1、由派出所戶籍室民警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規定要求的,出具《申報主要項目變更更正受理單》;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
2、由社區民警進行調查核實,情況屬實后,填寫《戶口登記主要項目變更更正申報審批表》,派出所分管所長簽署意見,分局人口管理大隊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