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相信大家應該都非常熟悉,幾乎現在人人上班以后都會進行繳納。對于公積金現在可以使用的范圍也是在逐漸的擴大,但是仍然也有市民疑問說,如果公積金進行過貸款,那么是否還能夠進行提取呢?
1、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首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為組合貸款(即職工及配偶僅有唯一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為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
2、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正常還款滿六個月并貸款未結清;
3、職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含)后無住房類提取記錄,近一年內未辦理過租房提取或低收入提取的;
4、可提取公積金償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
提取時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金額限度:每次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剩余金額,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商業性貸款金額。
注意: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還款期間,公積金貸款連續逾期達三次及以上的,待公積金貸款結清后方可提取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
A.2018年2月1日后(含),首次到公積金柜面辦理:
①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②單身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已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提取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儲蓄存折(卡)原件、復印件;
B.2018年2月1日后(含)再次到公積金柜面辦理:
①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②單身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已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辦理地點:單位繳存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