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是中部地區的交通樞紐,長江大橋、過江隧道和立交建設四通八達,交通規則也非常復雜。經常要經過武漢的外地車輛要注意了,武漢對載貨車輛有嚴格的規定,一些路段全日禁行,一部分路段僅有幾個小時禁行,在過橋也會有限重限高要求,下面我們來看2019年的武漢貨車限行規定。
為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減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凈化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加強我市載貨汽車交通管理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三環線主線及區域內道路全天禁止外埠載貨汽車通行。
二、載貨汽車通行三環線區域內(不含三環線)所有橋隧時,需遵循以下規定:
(一)武漢長江大橋、武漢長江二橋、江漢橋及隧道內全天禁止載貨汽車(含新能源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特型機動車、掛車通行。
(二)高架橋及除武漢長江大橋、武漢長江二橋、江漢橋外的跨江、河、湖橋梁全天禁止載貨汽車(不含小型新能源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特型機動車、掛車通行(部分允許通行的高架橋除外)。
(三)部分因施工禁止貨車通行的路段,以施工期通告為準。
同時含新能源載貨汽車
(一)三陽路(沿江大道至京漢大道)——京漢大道(三陽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漢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興一路)——沿江大道(大興一路至三陽路)合圍區域(含列名道路)。
(二)八一路(洪山廣場環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東湖南路)——東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東湖東路)——東湖東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園廣場北路)——梨園廣場北路——東湖路(梨園廣場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漢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漢路至洪山廣場環路)——洪山廣場環路合圍區域(含列名道路,但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廣場環路允許小型新能源載貨汽車通行)。
(三)澳門路(解放大道至建設大道)——建設大道(澳門路至黃浦大街)——黃浦大街(建設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黃浦大街至澳門路)合圍區域(含列名道路)。
同時不含小型新能源載貨汽車
常青路、青年路(常青路至解放大道)、武勝路、鸚鵡大道(江漢橋至龜山南路)、龜山南路、武珞路、珞喻路、沿江大道(黃浦大街至三陽路)、黃浦大街(竹葉山環島至長江二橋)、徐東大街(長江二橋至梨園環島)、龜山北路(晴川大道至鸚鵡大道)、中南路(洪山廣場環路至長江大道)、書城路(南湖大道—雄楚大道)、民族大道(南湖大道至雄楚大道)、南湖大道(珞獅南路至關山大道)、臨江大道(羅家港路至建設十一路)。
下列區域(含區域內道路)、道路,每日7:00—22:00禁止本埠載貨汽車(不含小型新能源載貨汽車)通行,本《通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條規定的除外。
(一)區域
1、二環線(含)及地面層區域內。
2、珞獅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獅南路——三環線(珞獅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喻家湖路——團山路——魯磨路——東湖綠道(魯磨路入口至鹽湖大道廣場北路)——徐東大街——二環線(梨園環島至雄楚大道)合圍區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環線)。
3、楊春湖路(友誼大道至團結大道)——團結大道(楊春湖路至站前路)——黃鶴路——和諧路(白云路至黃鶴路)——白云路——團結大道合圍區域(含列名道路)。
4、臨江大道-羅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設八路合圍區域(含列名道路,不含臨江大道)。
(二)道路
姑嫂樹路(興業路至三環線)、唐家墩路(興業路至發展大道)、金橋大道(發展大道至三環線)、友誼大道(羅家港路至楊春湖路)。
(一)下列區域(含區域內道路)每日7:00—22:00禁止載貨汽車(不含新能源載貨汽車)通行:
1、張公堤——東西湖大道——七雄路(東西湖大道至東吳大道)——東吳大道(七雄路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張柏公路合圍區域(張公堤、東西湖大道、金山大道、張柏公路除外)。
2、珞喻東路(光谷大道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青王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光谷大道)合圍區域(不含三環線)。
3、武昌大道(金龍大街至紙坊大街)——紙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紙坊大街至譚鑫培路)——譚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金龍大街(武昌大道至文化大道)合圍區域(含所列道路)。
4、黃陂大道(黃陂大道環島至黃陂二橋東頭)——木蘭大街(釣臺道至黃陂大道環島)——雙鳳大道(黃陂大道環島至雙鳳大橋東頭)——百秀街(黃陂大道至雙鳳大道)——百錦街(黃陂大道至雙鳳大道)。
(二)康居路(建設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設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全天禁止中型(含)以上載貨汽車通行。
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日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載貨汽車通行下列橋梁需遵循如下管理規定:
(一)三環線主線、青菱高架橋、光谷三路跨滬渝高速橋、花山大道老武黃立交橋及嚴西湖大橋全天禁止總重55噸、軸重13噸(含)以上的載貨汽車(含新能源載貨汽車)通行。
(二)朱家河大橋、高新大道高架、左嶺大道高架、先建村鐵路跨線橋、冶金大道二號明渠橋全天禁止總重20噸、軸重10噸(含)以上的載貨汽車(含新能源載貨汽車)通行。
(三)武建橋全天禁止總重15噸(含)以上的載貨汽車(含新能源載貨汽車)通行。
(四)東方橋全天禁止總重10噸(含)以上的載貨汽車(含新能源載貨汽車)通行。
(五)大治閘橋全天禁止載貨汽車(含新能源載貨汽車)通行。
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本通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