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9月1日到12月底是武漢市醫保繳費時間,除此之外武漢市醫保局發布最新通知。2020年武漢市城鄉居民醫保將執行新標準,與2019年比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符合國家標準。那么新的個人繳費標準變化的同時,還伴隨著哪些醫保上的變化呢?下面我們具體看看武漢最新的醫保政策。
繳費標準
8月29日,武漢市醫保局公布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每人每年250元,比2019年度高30元。統計顯示,2018年武漢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2133元,乘以0.57%四舍五入取整后為240元,低于國家標準250元/人,故武漢市已確定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250元,以達到國家要求。
繳費時間
武漢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為當年9月1日到12月31日,普通居民從次年1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大學生從繳費當年的9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只要在此期限內繳納居民醫療保險,都可以享受全年醫保待遇。應當享受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補助的困難人員,由各區人民政府組織統一參保、統一繳費。
網上繳費通道
9月1日起,武漢市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正常參保繳費工作開啟。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后交由稅務部門征收,以身份證號(社保號)作為個人參保繳費的唯一關鍵數據,此舉將有效杜絕重復參保繳費現象的發生。目前,稅務部門已開通“湖北稅務網上稅務局”網上繳費、“湖北稅務手機APP”掌上繳費、郵政儲蓄銀行或農業銀行預存批扣代繳、郵政儲蓄銀行或農業銀行柜臺代收代繳等繳費方式供已選擇。
據悉,武漢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為當年9月1日到12月31日,普通居民從次年1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大學生從繳費當年的9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只要在此期限內繳納居民醫療保險,都可以享受全年醫保待遇。
如果某居民在明年1月份產生了醫療費用,但是今年12月份才繳納醫療保險,仍然可以根據相關規定比例報銷1月份產生的醫療費用。
之前,武漢市將新農合制度與城鎮居民醫保合并為城鄉居民醫保,實現了3個“無差別”。
一是本市居民與市外居民無差別——對戶籍沒有限制,無論市內市外人員,只要按照新制度的規定參保,就可按規定享受待遇。
二是本市戶籍人員在市內市外無差別——城鄉居民尤其是農村居民,無論是去市外就業,還是留居市內,醫保政策一視同仁,解除了我市異地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后顧之憂。
三是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無差別——城鄉居民執行一樣的繳費標準、一樣的待遇政策、一樣的業務經辦流程。
當前,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比如,2019年度武漢市居民的參保費用是個人繳費220元,但是政府的補助是540元,是個人繳費的2倍多。至此,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達到每人每年760元。全額補助對象如下:
(1)特困供養人員、孤兒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3)特困優撫對象
(4)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5)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經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傷殘子女
(6)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
(7)農村醫療保障精準扶貧對象
(8)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以上人員個人繳費由區人民政府全額補助。應當享受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補助的困難人員,由各區人民政府組織統一參保、統一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