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傷醫療費用報銷需要準備規定的資料和憑據,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報銷單據和手續比較繁雜,那么個人報銷工傷醫療費需要哪些資料和手續?
工傷職工報銷個人醫藥費用的范圍
已備案的駐外人員、異地定居工傷人員在自己選擇備案的協議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費用;經批準轉到協議醫療機構以外就醫的費用;工傷職工國內探親或在外地舊傷復發治療(只能在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費用;因公出差期間因工傷所致的急診、急救的費用。
報銷個人醫藥費用須報送下列資料
轉診轉院審批手續,參保單位的探親、出差證明或相關醫院的證明,出院小結(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后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藥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單價,每項總價)、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制章或稅務部門監制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職工在工傷認定后,其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憑工傷認定結論、出院小結復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后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藥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單價,每項總價)、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制章或稅務部門監制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