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臺證,臺灣方面稱為《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俗稱臺證或入臺證。是中華民國(臺灣)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發給大陸及港澳地區居民用以出入臺灣地區的證件。那么我們來看下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吧?
1、武漢戶籍。
2、武漢戶籍人口的配偶、16歲以下子女,也可以申請臺灣自由行。
3、非武漢戶口,但在武漢工作,有暫住證+繳納社保滿一年證明,可以向武漢公安局申請臺灣通行證+G簽注,成功拿到G簽注后,也可辦理。
1、申請書:
請用黑色碳素筆完整填寫《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個人旅游申請書》、《個人旅游行程表》、《大陸地區緊急聯絡人資料》。
2、兩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2張
(1)請提供一式兩張近期(半年內)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光面相紙);
(2)照片背景顏色為白色;
(3)不可佩戴有色眼鏡。
3、清晰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所在戶口本的戶主頁、本人頁及變更頁逐一復印。
4、資格證明文件 (財力證明三項之中選擇一項即可):
(1)20周歲以上人員(非學生)需要提供財力證明。
(2)18周歲以上學生,提供學生證全本彩色掃描件或在校證明原件(學生的在讀證明若為學生證,需要有當學期的注冊章,即附上蓋有注冊章的頁面)。
未滿20周歲學生另需提供父母一方同意書一份,如不與父母在同一戶口本上另需提供父母戶口本復印件,出生證明彩色掃描件或親屬關系公證書原件一份。
(3)18周歲以下兒童僅限與直系親屬同行,不可單獨申請。
需提供出生證明彩色復印件,學生證全本彩色掃描件或在校證明原件(學生的在讀證明若為學生證,需要有當學期的注冊章,即附上蓋有注冊章的頁面。)。如與同行的直系親屬不在同一戶口本上,另需提供親屬關系公證書原件一份,能夠證明與同行者的親屬關系。
5、大陸地區緊急聯絡人資料:
緊急聯絡人需在大陸地區已成年(年滿20周歲)親屬擔任,并附緊急聯絡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若無法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不可用作緊急聯絡人(如軍人)。
6、《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有效簽注復印件一份,通行證需有六個月以上有效期,簽注種類為”G”(個人旅游簽)
1、自行辦理大陸居民赴臺旅游通行證及個人旅游簽注("G簽
2、準備好辦理入臺證所需的資料。
3、向旅游顧問提交電子版資料。(或前往門店請旅游顧問協助掃描入臺證辦理所需資料)
4、完成入臺證辦理,可至門店自取打印好的入臺證,或提供郵箱自行下載并彩色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