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車輛一般保險公司都會要求購買強制險,這是為了保障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各種意外所購買的保險,受益方一般為車輛的所有者。一般按照車輛的座位數量購買不一樣的保險。
(一)有責任賠償的數額和范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110000元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
10000元
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3、財產賠償限額:2000元
(二)無責任的賠償數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簡稱“《交強險條例》”)的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于責任保險的一種。
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一)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二)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400元。
交納費用:實行全國統一標準
1、家庭6座以下自用汽車:1050元每年;6座(含)以上:1100元每年
2、企業6座以下非營業汽車:1000元每年;6-10座:1190元每年;10-20座:1300元每年;20座以上:1580元每年
3、機關6座以下非營業汽車:950元每年
4、2噸以下非營業貨車:1200元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