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商鋪的土地使用權一般為40年,如果到期了可以自動續期。那么商鋪的土地使用年限和住宅一樣嗎?如果商鋪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應該怎么辦呢?
1.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純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40年,商住綜合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是50年。所以這兩種商鋪土地使用權年限說法都是正確的。
2.根據中國現行有關法律規定,我國的商鋪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據使用性質的不同來畫定的,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40年,綜合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5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
3.其中,商鋪土地為劃撥用地的,其使用商鋪使用權年限是沒有限制。人們一般都認為,商鋪的使用年限也就只有40年,但事實不是這樣的。目前市場上買賣的商鋪,由于土地性質的不同其使用年限有所不同。
4.純商鋪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是40年,商住綜合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是50年。所以具體情況要看取得的商鋪證件上對樓下商鋪的用途性質是怎么定義的,如果是純商鋪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綜合50年,如果也是店鋪規劃為住宅那就是70年,不過其性質不是商鋪了。
1.根據國家現在對商鋪土地使用權的規定,商鋪土地使用權年限40年或服務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自動續約。
2.商鋪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商鋪使用權,商鋪的40年也就是指商鋪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商鋪土地租用時間,?不是房產,?到時候可以繼續繳納商鋪的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
3.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優先向國家申請延續商鋪土地使用權的權利,如果國家沒有商鋪拆遷計劃,則該商鋪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現行(到期日)的土地價格,交納商鋪土地出讓金以繼續使用土地。
4.如果國家有商鋪的拆遷計劃,則無償征用土地并且對地上物做價補償。
5.商鋪的所有權永久屬于購房者,這個你不用擔心,如果是需要拆遷,會依照當時商鋪的市值評估價格來做賠償的,這個放心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