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者發生工傷之后,是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醫療保險報銷的,其中也有一些相關的法律規定,關于社保工傷醫療報銷,其中也有規定的報銷比例,并不是報銷所有,那么,社保工傷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為多少呢?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包括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和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但應注意以下事項:首先,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其次,治療工傷的費用應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最后,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處理。
(2)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異地就醫的交通食宿費。職工治療工傷需要住院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
(3)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和30%。
(4)勞動能力鑒定費。勞動能力鑒定是職工配置輔助器具、享受生活護理費、延長停工留薪期、享受傷殘待遇等的重要前提和必經程序,因此產生的勞動能力鑒定費也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工傷保險條例》沒有明確規定勞動能力鑒定費的負擔問題,各省規定也不盡相同。
1、工傷保險參保人在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與工傷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2、工傷保險參保人發生工傷后遵循就近搶救的原則在非工傷協議醫院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即工傷發生當日的門(急)診、工傷發生當日起7天內的住院費用;
3、工傷保險參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學習、長駐異地工作,在境內統籌區外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