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很多決定結婚的青年男女決定結婚后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有些人聽過要一些證明信,那究竟結婚登記要開證明信嗎?結婚登記辦理程序應該怎么走?一般結婚登記年齡是多少歲?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申請復婚的,可以不再進行婚前檢查。
因此,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的,無需居委會或村委會開具證明信。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