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當我們的收入達到一定的繳納個稅規定時,就需要開始繳納個稅,根據最新規定,個稅起點已經從35000調整成了5000。既然繳納稅款這么重要,如果欠稅會帶來什么影響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