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都在倡導文明社會,而然咱們只能管住自己,有些人的不文明行為是管不住的,就如最近接二連三的霸座時間,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沒有權利霸座,就算你是運動也有沒權利,你必須經過別的同意才行。絕對不能姑息這種不文明的現象,一定不能退讓,不能損害大家的權益。
9月19日,乘客周某某自湖南永州乘坐G6078次列車,強占他人靠窗座位,經乘務人員勸阻后蠻不講理,辯稱“座位上又沒貼號”,拒絕讓座。
翌日,衡陽鐵路公安處經調查,認定其行為構成“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決定依法對周某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鐵路方面也將其列入誠信黑名單。
表面上看,乘客擾亂高鐵正常秩序,觸犯了法律,鐵路警方給予了處罰,算是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了。但是很多人對這種現場由其霸座、事后再調查處罰的執法相當不滿意,以至于網上有人調侃說:“瑞典警察去哪兒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意味著正義不會缺席,但人們真正需要的不是揪出一個“壞人”予以處罰,而是守住規則的邊界、保障合法權利、實現應然秩序。
不妨設想一場足球比賽,比賽的時候,對于球員的犯規,裁判會當場予以判罰。
很難想象,如果球員犯規了,而裁判不及時并當場執法,一場足球比賽還怎么能夠進行下去。即便雙方運動員愿意“亂踢”,看臺上的觀眾也不會答應。
現在,鐵路公安對霸座的乘客作出了處罰,但她贏在了“霸座現場”。此前8月21日,也是在高鐵上,乘警對“霸座男”孫赫的行為感到無可奈何。
9月19日,有個“霸座大媽”也是強坐在別人座位上不讓。三個霸座者通過無賴、狡辯和撒潑,成功地達到了霸座的目的,直到到站下車。被霸座的乘客,只能委曲求全。
對此,公眾和輿論表達了不滿,在這種廣泛的不滿背后,是公眾對一些人不尊重社會規則、不尊重他人權利而“裁判”缺位的普遍焦慮。
人們擁擠在一座座都市中,每天摩肩接踵、擦肩而過,這時候如何待人接物、如何自處就需要遵守一定的規則。現在的問題是,不遵守規則似乎沒人管,甚至有也可能知難而退。遵守規則的人有理常吃虧,不遵守規則的人反而“無理走遍天下”,這是一種很不正常的風氣。
對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不予現場處理,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有執法權的人認為它是小事一樁,二是擾亂秩序的人慣于耍賴和詭辯、顯得不可理喻。
“霸座男”孫赫霸座事件曝光后,濟南鐵路局公開聲明孫赫行為并不違法、只是道德問題,事后證明這種認知是錯誤的。
這種認知錯誤是由于無知與誤解,更是一個態度與責任心問題,形式上是一種工作作風,本質是不作為與瀆職。至于霸座者的無賴,其實只是不作為與瀆職的借口。
一個社會的文明體現在諸多細節中,不守規則得不到及時糾正,社會文明就會打折。姑息不遵守社會規則的人,就是縱容胡作非為,必然損害到大家的權利,降低人們的幸福感。
如果現場無所作為,靠事后處罰,那還叫“執法”嗎?糾正不守規則的行為,就要在現場完成。執法意味著強制,該強制時就得強制,否則執法者就有負于人民對執法權力的托付。
違規就該受罰
@搬山的茶器:跟飛機上面的廣播學一下,乘客上車后,發車同時,廣播不得搶占其他乘客座位,或者做其他有害列車運作的事情,不然將處以相應處罰重則刑事處罰等。
如果先告知了,還有違規的人,乘警可以強制執行, 然后帶到乘警室,下車后帶到鐵路公安局處理。處罰力度如果跟飛機一樣的話,情況會好很多。
@湖南人149:出現這種問題,如果一開始處理妥妥了,根本不是問題。主要問題還是鐵路部門軟、不作為。
乘警、列車員都是維護乘車秩序的責任人,有人違規,他們理應第一個來糾正。
@都點贊:關鍵原因是鐵路公司不會因此損失費用,所以沒有執法的動力。如果是有人沒有買票,那鐵路公司處理起來必然積極主動。所以嚴格來說,是鐵路瀆職,沒有履約,沒有為乘客創造舒適的乘車環境。
人人都需公德心
@山野閑人:誰算過沒有,高鐵霸座男女能占乘車人的百分之幾,讓坐位換坐位的占百分之幾。對主動給不方便的人讓座、換座的人應多報道。當然對霸座者應加大治理力度。弘揚正能量也很重要。
@曲濕濕:我們從小接受教育,就是人人都要有一顆公德心,而這里的公德心指是社會默認的規則。它雖然不像法律法規那么正式,但是一樣不容挑釁。
@Super:從這幾次霸座事件看,其實輿論的三觀還是非常正的,越多人反對錯誤的觀念,正確的觀念就會越容易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