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高速公路不能停車,那么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輕微擦碰事故的時候,正確做法是什么呢,我們應該怎么辦呢。還有,在高速公路方面,2020年湖北將有很大的發展規劃。
省交通運輸廳提出,今年,我省確保完成公路水路投資1000億元以上,其中公路投資945億元,力爭建成高速公路370公里,一、二級公路1255公里,新改建農村公路1.5萬公里,逐步向戶延伸。
高速公路繼續突出“提質擴容、內外互通”。力爭建成12個項目,新開工11個項目,加快實施省高速公路網優化工程和長江過江通道能力提升工程;國省干線公路突出“建養并重、增密聯通”。繼續以國省道升級改造為重點,謀劃開工一批國省道建設項目,加強日常養護管理,完成大修工程1000公里、中修工程2000公里,確保國省道二級以上公路比例達80%以上。
高速公路發生輕微擦碰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不得在應急車道、停車港灣、中央隔離帶協商處理事故損害賠償等,更不得在行車道逗留、爭論,因為這樣的違法行為極易導致二次事故的發生。
正確的做法是: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發生事故后,事故車輛能自行移動的,當事人應將車輛移至路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150米外設置警告標志。
民警提醒,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車上人員轉移到路外安全地點,拍照固定現場證據,拍照時應拍攝現場方位圖2-5張(包括現場環境、標志標線、車輛在道路的位置、路面痕跡及散落物、車輛全貌及損壞情況、駕駛人和車牌等場景),同時撥打122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