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外地的武漢市民已經可以返回了,而且現在已經有12個區公布了返回細則,包括申請流程、申請要求等等。下面是在江漢區實際居住的在外武漢市民返回武漢江漢區的通告。
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在外人員返漢工作,特告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一)在外人員返漢堅持“自愿、有序、可控、平穩、安全”原則,堅持錯峰返程和分批實施。
(二)優先安排醫療防疫機構、防疫藥品、用品、藥械等生產銷售經營單位、保障城市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等相關企業等方面從業人員返回。根據延遲開工開業開課的統一部署,再適時安排其他人員安全有序返回。
二、申報范圍
(一)在江漢區實際居住的在外武漢市民;
(二)單位地址在江漢區,且屬于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等防疫單位的從業人員;
申請人符合以上兩個條件之一即可。
三、申報須知
(一)在江漢區實際居住的需返漢武漢市民應當是沒有發熱、干咳、氣喘等癥狀的身體健康人員,需如實完整填寫《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并提交申請人目前所在地縣(市、區)防控指揮部出具的健康證明。經江漢區防控指揮部審核后,審核信息將通過電話或短信反饋。
(二)單位地址在江漢區,且屬于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等防疫單位的從業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提出需求,組織本單位返漢人員統一填報《在外人員返漢申請表》,并提供相關材料,匯總報送江漢區防控指揮部。經江漢區防控指揮部審核后,審核信息將統一反饋至單位。
(三)在外返漢人員在返程途中應按《在外人員返漢健康須知》要求做好自身防護。乘公共交通工具集中返程的,應積極配合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體溫監測、身份核對、信息登記、隔離救治等工作。
(四)在外返漢人員返回后應積極配合所在街道、社區、用人單位做好為期14天的健康監測等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如出現發熱等相關癥狀,要及時報告和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