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日常繳納的職工社保中有一項就是生育保險,在懷孕期間按規定繳納社保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的報銷的等,能為一個家庭節約不少的費用,因為懷孕期間需要做很多檢查,生產時的費用也是一項支出,有了生育保險就可以減輕家庭的壓力。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1、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2、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可選,代辦必選)
3、財稅部門印制的加蓋醫療機構財務印章的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發票原件;(必選)
4、與收據(發票)金額及日期相符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必選)
5、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必選)
6、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出院小結或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7、計劃生育服務證或由我市計生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8、嬰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9、已領取《就醫確認憑證》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就醫確認憑證》原件;(必選)
10、享受待遇人員的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
11、在非選定醫療機構急診、搶救分娩或流產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經社保經辦機構核準的急診、搶救證明;(可選,涉及相關的必選)
12、社保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可選,涉及相關必選)
溫馨提示:如未領取或未激活社會保障卡的,須提供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賬號的借記卡或由發卡銀行的卡號對照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部分女性在懷孕以后會想要離職安心在家養胎,但是離職后的社保是斷繳的狀態,享受不到生育津貼待遇,其實通過代繳的方式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險的待遇。目前武漢市場上有很多專業的人力資源公司可以幫個人提供社保代繳的服務,生育險是職工社保當中一項重要的保險,可以讓女性在生育期間可以享受到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