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發布了最新的通知,將從下周一開始恢復市內機動車交通限行措施,每個工作日的早上7點到晚上9點是限行時間,除了特殊的車輛之外其他機動車一律禁止同行,以下是具體的限行政策,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第22號)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滿足廣大市民工作生活需要,經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2020年3月9日(周一)零時起,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消殺措施的前提下恢復部分城市管理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恢復執行《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鄭政通〔2017〕42號),按機動車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工作日每天限行兩個號。持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通行證的車輛除外。
二、恢復鄭州市域內出租車(網約車)運營;有計劃恢復鄭州市域內班線客運;城市公交、地鐵根據客流量需要增加運力投入、縮小發車間隔,逐步恢復正常運營。
三、恢復道路正常停管秩序;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現場執法、視頻監控抓拍、路檢路查等方式,嚴格交通管理,嚴查各類交通違法,全力維護良好交通秩序。
四、小區地下停車場在落實掃碼測溫措施情況下正常使用。
特此通告。
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6日
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鄭政通〔2017〕42號):
1、限行區域
東三環(107輔道)、南三環、西三環、北三環(均不含本路)以內所有道路。
2、限行時間
每周工作日的7時至21時。
3、限行實施規則
《限行通告》規定,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以末位數字為準),工作日每天限行兩個號。即: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1和6的機動車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周六、周日不限行。(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對應調休的工作日限行)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分別是:
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出租汽車、校車;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等專用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疫情期間持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不受限制。
對于違反限行規定的機動車輛,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交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限行通告》的規定,按照“違反禁令標志指示”予以一百元罰款、駕駛證一次記三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