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輕此次疫情給武漢市各類企業帶來的壓力,武漢市出臺了相關政策階段性免征社會保險費,免征的社保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工傷保險3個種類。以下是具體的免征范圍,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哪些企業屬于免征的范圍。
武漢市各類大中小微型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均屬于此次階段性免征社會保險費的范圍。
在編制管理部門辦理法人登記的機關事業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均不屬于此次階段性免征社會保險費的范圍。
武漢市階段性免征社會保險費的期限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共計5個月。免征期為社會保險費款所屬期。
免征的社會保險費范圍:
屬于武漢市階段性免征社會保險費范圍的參保單位,免征其社會保險費款所屬期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間,參保單位職工要繼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個人繳費部分由參保單位代扣代繳。
社保經辦機構會根據單位參保登記信息,確定符合階段性免征范圍的參保單位,按規定統一減免免征期內單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稅務部門對其減免后的社會保險費進行征收。參保單位無需辦理免征手續。
參保單位對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免征范圍或減免金額有異議時怎么辦?
參保單位對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免征范圍或減免金額有異議時,可向轄區社保經辦機構提交以下資料申請減免重新核定:
(1)申請減免重新核定的報告(需注明申請減免重新核定原因,并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性質屬于免征范圍的相關資料。
社保經辦機構收到上述資料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驗。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予以減免重新核定。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告知參保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