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可以異地使用報銷,但是根據有關部門發布的最新公告可知,從4月30日到5月6日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業務暫停,在此期間需要辦理的業務可以延期辦理報銷。
4月2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發布《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系統暫停服務的公告》。公告稱,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將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18:00至5月6日(星期三)8:00期間暫停提供相關服務。
公告全文:
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系統暫停服務的公告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安排,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將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18:00至5月6日(星期三)8:00開展系統遷移工作,期間暫停提供相關服務,暫停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業務。暫停服務期間跨省異地就醫聯網入院業務可在系統恢復服務后辦理,聯網結算業務可選擇延期辦理或自費出院后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業務。
請廣大參保人員和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合理安排跨省異地就醫相關聯網業務辦理時間,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公告。
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0年4月26日
26日從廣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該局發布《關于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抗體測定項目價格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將冠狀病毒抗體測定納入廣州醫保范圍。
根據該征求意見稿,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抗體測定擬制定醫療服務價格為:三級醫院50元/項,二級醫院45元/項,一級醫院40元/項。廣州地區定點醫療機構開展該項目的,按規定納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該征求意見稿提出,鼓勵各公立醫療機構通過加強管理、降低成本,逐步降低服務價格。價格將在疫情結束后酌情調整。
同時,使用該項目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的廣州醫療機構,需滿足衛健部門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嚴格按照國家《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診療方案》檢測程序進行篩查。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工作的指導,醫療機構及相關檢驗機構要強化實驗室生物安全和樣本管理。
轉載自荊楚網、微博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