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是每個企業職工都可能接觸的領域,大家的五險一金就包含了公積金,不少人的公積金沒有購房的需求,只好想辦法提取出來,那么提取公積金有什么條件和需要哪些材料呢?這些都是很抽象和麻煩的概念,下面給大家詳細整理一下具體的提取流程。
所有提取辦理均需提供身份證明、本人I類銀行卡和業務證明材料(詳見各類提取)原件和復印件。其中身份證明材料為:
1、本人身份證;
2、已婚職工提供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未婚職工到柜面填寫《未婚聲明》或提供婚姻狀況證明。(銷戶提取無需提供此項);
標注為分中心辦理的業務外,應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辦理。
職工家庭符合以下情形的,職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至百元整數。
(一)首套自住房定義
依據武漢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以下簡稱公積金系統)中記載的職工和配偶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記錄以及房屋用途進行認定:
1、公積金系統中職工和配偶無委托扣劃償還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無2010年3月8日(含)后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因購房發生的提取記錄;
2、房屋類型為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集資建房、存量房(二手房),房屋用途為住宅。
(二)首套自住房提取方式
1、憑購房合同。經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備案的購房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僅可提取一次。
業務證明材料:
(1)《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2)購房價格憑證(規范收據或發票)。
政策提示: (1)合同登記的買受人僅限職工及配偶,與他人聯名不能辦理。 (2)本次提取額未超過購房總價的,既可三年后憑該套房屋《不動產權證》繼續辦理提取。也可在該套房屋商貸發放六個月后以還商貸名義繼續辦理提取。請詳細了解兩者政策差異,根據自身需要謹慎選擇,一旦選定無法相互轉換。 2、憑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為2010年3月8日(含)后的不動產權證可每三年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
業務證明材料:
(1)《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購房價格憑證:商品房提供全額購房發票;二手房提供契稅發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若票據上無計稅金額(房屋價格),需補充提供以下任意一項:
①房產局檔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稅費繳款通知單》(無需蓋章);
②政務中心稅務窗口出具《房產交易申報單》(加蓋業務專用章);
③不動產增值稅發票;
④《武漢市房屋交易協稅信息單》復印件(無需蓋章)。
政策提示:
(1)夫妻雙方以外的聯名登記,如未明確按份占有則按人數均分確定份額比例,有明確份額記載的按所占份額計算可提取額度。計算公式為:房屋總價*所占份額百分比=可提取額度。
(2)憑非本市《不動產權證》的只能在分中心辦理,同時應配合外地證真偽調查核實或函詢程序。
3 、憑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含組合貸款商貸)。貸款發放六個月后可每年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貸款本金。
業務證明材料為: 借款抵押合同
政策提示: (1)借款人須親自到柜面簽定《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書。確需委托的,需提供授權委托公證書(樣表可至公積金官網表格下載欄)
(2)首套自住房辦理組合貸款商貸提取認定時,其中的公積金貸款須為職工及配偶首次使用。
(3)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逾期達3次(含)以上的,必須優先償還公積金貸款至結清后方可憑商貸部分提取。
4、憑異地公積金貸款(分中心辦理)。貸款發放六個月后可每年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貸款本金。
業務證明材料:
(1)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2)加蓋貸款地公積金中心業務章且要素完整的貸款情況證明(寫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貸款金額、貸款起止時間、貸款地公積金中心聯絡人等基本信息)或《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回執。
(一)改善型住房的定義
依據公積金系統中記載的職工和配偶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記錄進行認定。
1、已就一套房屋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含委托扣劃還貸或2010年3月8日后有未結清的貸款或提取記錄);
2、房屋類型和用途符合政策規定(詳見首套自住房定義),且發證登記時間五年內。
(二)改善型住房提取憑不動產權證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改善型住房購房總價。
業務證明材料:
(1)《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購房價格憑證(詳見首套自住房不動產證類提取)。
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三個月(含)以上的,職工及配偶可按以下情形之一選擇辦理。
(一)租住本市普通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單身職工可提取14400元/年,已婚職工家庭可提取28800元/年。
業務證明材料:無。
(二)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
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額已配租家庭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未配租家庭按租住本市普通住房標準執行。
業務證明材料:
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有居住公租房資格,無實物配租的,提供有效的公租房資格證。
(三)高層次和高技能領軍人才租房。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額為租住本市普通住房最高限額的2倍。(分中心辦理)
業務證明材料:高層次和高技能領軍人才認證材料。
低收入職工家庭支付物業費 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低收入職工, 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單方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月繳交基數在1900元(含)以下 ,夫妻雙方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月繳交基數在3800元(含)以下,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賬戶余額的50%。
業務證明材料:無
(一)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重大疾病范圍:慢性腎功能衰竭需作腎透析治療及腎移植術后抗排異;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癥肝炎、肝硬變。重大疾病對象:繳存職工、配偶、子女、雙方父母。
辦理條件:醫院開具住院專用票據之日起一年內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期住院費用中的自費部分。
業務證明材料:
1、重疾患者的身份證 ;
2、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或公證部門出具《親屬關系公證書》;
3、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
4、醫保部門的重癥病歷;
5、醫院住院專用收據或發票;
6、單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證明。
(二)遭遇火災等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本市自有產權住房遭遇火災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可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家庭實際發生的損失總額。
業務證明材料:
1、事故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消防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
2、事故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余額并注銷賬戶。
一、退休
職工已滿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5周歲)。
業務證明材料: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需提供《退休證》或單位出具的退休證明。
二、出境定居
業務證明材料:
1、戶口注銷證明或移民簽證(公證翻譯件); 2、勞動關系終止協議。 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業務證明材料: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公積金預留印鑒章);
2、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
3、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為無(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其監護人申請提取,監護人應當提供監護證明及監護人身份證明;
4、《繼承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繼承權裁定判決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業務證明材料:
1、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2、勞動關系終止協議。 五、戶口已遷出本市,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
業務證明材料: 1、戶口遷出證明或非武漢戶籍身份證明。
2、勞動關系終止協議。
六、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000元(含)以下的
業務證明材料: 勞動關系終止協議。 七、考取全日制大學辭職讀書
業務證明材料: 1、全日制大學錄取通知書;
2、勞動關系終止協議。
八、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或者集中托管滿兩年仍未重新就業
業務證明材料:
1、集中托管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集中托管憑證》。
2、勞動關系終止協議
九、享受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中心辦理)
業務證明材料:
1、《武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勞動關系終止協議政策提示:
非本市戶籍的職工異地轉入住房公積金時間未滿六個月(含)的,不得以上述情形為由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本人和配偶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除償還公積金貸款或首套自住房組合貸款外,不得辦理其他提取,也不得以該貸款已結清為由辦理同套房屋的提取。
二、職工婚前所購住房,配偶不得辦理提取。需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申請辦理的,應提供記載夫妻信息的不動產權證書或財產共有公證書。
三、委托辦理。除《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等規定的事項必須本人辦理外,可委托他人辦理相關提取手續。受托人限于委托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同時應提供證明親屬關系的身份材料,如無法提供以及委托他人的應辦理公證委托。
四、對于需調查核實提取材料的,分中心或繳存銀行有權留置相關證件,提取審核時間延長至15個工作日。
有的人不符合公積金提取條件,違規違法提取公積金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以偽造、變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違規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應依法責令限期退回所提資金,并處所提資金10%以下罰款。取消其五年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資格,納入誠信黑名單管理,通過我市個人誠信平臺向社會公開。
對于本人或協助他人違規提取情節惡劣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