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十堰市張灣區、茅箭區陸續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其中茅箭區于5月11日批準征地,本次征收土地為經濟開發區西坪村,包括林地和建筑用地兩部分,詳細征地公告往下來看信息。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十堰市茅箭區2019年度第13批次(增減掛鉤)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鄂政土批[2020]411號)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5月11日批準同意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政府辦理征收土地手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征收單位: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
二、用地項目名稱:十堰市茅箭區2019年度第13批次(增減掛鉤)城市建設用地。
三、征收土地地點:茅箭區東城經濟開發區西坪村,征地總面積為4.3449公頃(合65.1735畝),其中:林地3.4573公頃(51.8595畝)、建設用地0.8876公頃(合13.314畝)。四至邊界見《土地勘測定界征收范圍圖》。
四、征地補償標準依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湖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19】2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農業人口安置途徑采用貨幣安置。
五、請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在本公告發布之日15日內,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辦理補償登記手續。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自然資源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六、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應停止辦理征收土地范圍內的有關工商、稅務登記、戶口遷移等手續。
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新建、搶建的地上建(構)筑物以及新種、搶種的農作物等附著物,一律不予辦理補償登記和給予補償。
來源:十堰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