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漢因為受到疫情的影響,很多的企業都沒有來得及進行及時的復工,因此關于企業職工的醫保社保也是沒有完成及時的繳納,對此不少的職工以及市民也都非常關心。武漢市相關范圍也是出具了相應的社保免征政策,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免征對象以及期限吧。
照國家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和保障民生的一系列社會保險政策,階段性免征社會保險費的實施范圍是企業,免征部分是企業應繳納社保費用中屬于單位應繳納的部分,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不在免征范圍內。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傭若以企業的方式參保,也可以按照此類辦法執行。
靈活就業人員或自由職業者本身繳納社保的費率與企業就不一樣,且全部由個人繳納,故本次國家出臺的減免政策未將靈活就業人員或自由職業者納入實施范圍。后續國家出臺新的相關政策,則按政策規定辦理。
一、免征對象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但不含在編制管理部門辦理法人登記的機關事業單位。
二、免征期限為2020年2月至6月,共5個月。
三、免征期內,參保單位職工繼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參保單位代扣代繳,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四、疫情防控期間,參保單位可通過網上辦理申報核定和繳費業務,也可延期在當地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補辦疫情防控期間的申報核定繳費手續。疫情防控期間免收滯納金。
五、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免征期間個人應繳的社會保險費,也可在7月份以后申請緩繳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辦理緩繳的條件、權限、程序等仍按各地現行規定執行,各地可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規定。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六、參保單位免征、延期繳、緩繳(以下簡稱免、延、緩)社會保險費期間,職工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需轉移社會保險關系的人員,可按“退(轉)一繳一”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