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突如其來的疫情風波導致了武漢很多的工作都被耽誤了,其中有一項關系到大家生活的重要事情就是關于社保的繳納問題,對此不少職工以及市民都在詢問說疫情期間武漢社保如果斷繳后續可以補繳嗎,相關待遇是否會有影響呢。
Q:本人1月份離職,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辦理個人社保繳納業務,現在能否補繳?
A:因疫情造成繳費延遲,可在3個月內完成補繳,相關社保待遇不受影響。
1、如果你是武漢市城鎮戶籍地居民,你中間斷繳的社保,可以申請補繳,也可以不道補繳。找到新單位續繳即可,不內影響你容的累計繳費年限。
2、如果你不是武漢市城鎮戶籍地居民,你中間斷繳的社保,不可以申請補繳,只能通過再就業續繳社保,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一)應保而未保的用人單位職工,具體包括三類情形:一是自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本市統籌范圍內在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辦理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具有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因歷史客觀因素應保而未保的職工(含勞動合同制工人);二是本市統籌范圍內自1996年1月1日以來與用人單位建立或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三是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二)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
(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
(四)繳費工資基數調整補繳的用人單位職工。
(五)其他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同意的用人單位及職工。